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114年至116年本府各機關(構)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業完成115年度續保事宜,並自115年4月1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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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3 月 30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最新訊息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75 |
| 公告內容 | 一、現行本府自費團保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依約承保,承作期間自114年4月1日0時起至116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 二、提醒續保同仁於115年5月20日前將已簽名之「團體保險自費件加入調查表」及「轉帳/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付款授權書」繳回,並成功扣款者,始完成續保程序,保險生效日溯自115年4月1日,不影響其權益。 三、檢附「115年度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保障計畫簡表」、本府自費團保問答集及退休人員續約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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