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檢送修正「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出國報告處理注意事項」一案並重申各校(機關)因公出國返國後應於1 個月內函報出國報告等相關表件,倘有臨時因公出國案 件,應於出國前2個月報局等規定,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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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7 月 26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訊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2 |
公告內容 | 一、依市府113年7月4日府授研展字第1133014149號函辦理。 |
相關附件 |
公告主旨 | 檢送修正「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出國報告處理注意事項」一案並重申各校(機關)因公出國返國後應於1 個月內函報出國報告等相關表件,倘有臨時因公出國案 件,應於出國前2個月報局等規定,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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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7 月 26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訊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2 |
公告內容 | 一、依市府113年7月4日府授研展字第1133014149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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