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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國民義務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服務申請
發佈日期 2026 年 7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3
公告內容

有需要申請在家教育服務之學生,請依下列資格及期限內,填寫申請表後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進行申請。

一、 初次或重新申請在家教育學生者,得隨時提出申請。
二、 已核定為在家教育學生者,於每年 11 月 15 日、 5 月 15 日前提出申請。

臺北市國民義務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審查計畫_ATTC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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