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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113學年度課程專 員遴選簡章
發佈日期 2024 年 7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活動與競賽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30
公告內容

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辦理。
二、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113學年度遴選2名優秀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擔任課程專員(原專任輔導員),全時公假支援本府國教地方輔導團業務。遴選內容略述如下:
(一)基本資格:
1、具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本局主管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2、具備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二)專業資格:具備以下任一條件者(具有學校行政經歷尤佳)
1、具備本市國教地方輔導團各分團輔導員三年以上資歷,服務表現良好。
2、曾獲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教學卓越獎、全國性課程與教學相關獎項者、或其他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
3、具教育研究、創新課程發展能力,能提出具體佐證資料者(例如發表期刊論文、出版書籍等)。
(三)報名方式:採電子郵寄方式報名,於113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下午4時前將報名資料電子檔寄送至108fdt@gmail. com,主旨及檔名請註明「113學年度國教地方輔導團課程專員遴選:○○○(報名者姓名)報名文件」,並請於寄信後以電話(02-23363566)確認報名資料是否收到。報名資料經檢視備齊者,所送資料將進行書面評分,並可參加現場面試。
(四)面試時間:113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時。
(五)錄取方式:以成績高低排序,甄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現場面試、教育研究及統計分析資料、教學設計、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成績高者為優先。應試者總成績未達錄取分數80分,得不足額錄取。
(六)錄取通知:遴選結束,確定錄取名單後公布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並正式函知錄取教師及其服務學校。
三、請各校將課程專員遴選訊息公告周知,並鼓勵或推薦有意願之優秀教師依遴選簡章報名參加。遴選簡章亦同時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首頁/科室業務/教育視導與品保科/國教輔導團/最新消息),歡迎上網查詢及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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