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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現職教師自主揪團雙語研習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活動與競賽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4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市112年12月發布之教育政策白皮書辦理。
二、本案為鼓勵教師加入本市雙語教育行列,並為學校轉型雙語教育學校提前準備。補助教師揪團自組雙語專業學習社群,由教師帶領同儕合作共備,協同教學,共學共享,活化課堂教學活動,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三、旨案實施計畫如附件1,重點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臺北市公立國中小校長、主任、組長及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但不包含已核定為雙語教育學校者。
(二)申請與執行時間:
1、計畫申請:即日起至114年1月17日(星期五)止。
2、計畫執行:核定日至114年7月14日(星期一)止。
3、具審查機制,通過後執行計畫。
(三)辦理方式:
1、教師可自主揪團、跨校揪團,滿6人即可提出申請,全校班級數為6班以下學校,滿3人即可提出申請。
2、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經揪團發起人學校進行初審通過後,至線上表單系統(https://forms.gle/JDSt7PSL8VE1Gvwd8)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已核章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電子檔,另將2份正本寄至本局雙語推動辦公室進行複審(聯絡箱016:申請自主揪團雙語研習)。
3、各校需按時完成補助經費編列、修訂、核銷與成果報告。
(四)研習主題:以精進教師雙語能力及精進教學為主,研習內容包含教師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增進、英語檢定準備、英文課室用語、雙語教學課程設計、雙語教材研發等。
(五)申請團數與經費:每校申請1團為原則,每團申請經費以3萬元為限;倘學校有特殊需求,至多以申請2團為限,總申請經費至多5萬元,並請排列優先順序,本局將依學校平衡性及年度經費額度進行審查。
四、本案委請劍潭國小辦理經費核銷與成果彙整,預計114年7月14日前,請各校將簽到表、實際支用明細表、憑證資料、學校領據及成果報告正本寄至承辦學校辦理後續核銷事宜
五、檢附實施計畫、報名表件(含申請表、經費明細表、簽到表與成果報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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