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6 年 1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49 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附件1-違法赴陸建議懲處原則.pdf 附件1-違法赴陸建議懲處原則.pdf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附件1-違法赴陸建議懲處原則.pdf.pdf120.2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附件2-違法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pdf.pdf114.4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附件1-違法赴陸建議懲處原則.pdf.pdf附件2-違法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pdf.pdf 【2026-01-05】臺北市建置「酷課雲-特教學生學習專區」,請特教家長及學生多加運用 【2026-01-05】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開缺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