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3學年度臺北市夥伴教師專修研習班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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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9 月 09 日 |
發佈單位 | 設備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訊息, 研習訊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44 |
公告內容 | 轉知「113學年度臺北市夥伴教師專修研習班實施計畫」1份,教育局同意出席研習教師及講師公假(派代)。
說明:
一、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時間(請擇一參加)
1、國小組:1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國中、高中、高職及特教組:113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地點
1、國小組:臺北市立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2、國中、高中、高職及特教組:臺北市立長安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三)研習對象
1、請有申辦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之學校(名單如附件),初任夥伴教師務必參與研習。
2、以113學年度接受教學輔導教師服務者為主:
(1)新進及初任教學2年內之教師(不含實習教師)。 (2)自願成長,有意願接受輔導之教師。 (3)教學有困難需要協助成長之教師。 (4)未參加過夥伴教師研習之教師。
3、已參與過夥伴教師研習者,亦歡迎報名參加。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研習前5日前截止,請逕行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 https://insc.tp.edu.tw/。
(五)研習人數上限:每組上限45人,若師長所屬組別或單元時間不便參與,可跨組參與,額滿請報名其他組別。
(六)本研習不發放紙本手冊,學員可至連結內(https://bit.ly/113tppb)對應課程資料夾中下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平板、手機等電子設備,研習場地且插座有限,建議事先下載檔案及充足電子裝置電力。
(七)本研習須全程參與6小時。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各堂課開始前20分鐘開始報到。
(八)研習場地無提供停車。研習時請自備飲水容器、文具用品。
(九)為俾利用餐與其他事宜,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二、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專案教師,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電話:(02)2885-5491分機819。 (二)國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com,電話:(02)2511-2382分機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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