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組織架構

臺北市立弘道國民中學:核定總班級數 46 班 〈包括普通班 40 班、特殊班 2 班、體育班 3 班、學習資源班 1 班〉、補校 3 班,下設 3 處 3 室。

本校各單位執掌如下:

  • 綜理校務。
  • 負責課程教學、學籍管理、實驗研究與教學設備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負責學生活動、生活輔導、生活教育、衛生保健及體育活動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校內公物維修管理、校舍安全及財產管理、環境綠美化、出納、公文及檔案管理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負責學生學習及生涯發展輔導、特殊教育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業務。
  • 辦理人事管理等事項業務。
  • 負責補校教學、學籍管理等學生學習業務及其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