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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宣導並落實公部門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事宜。
發佈日期 2024 年 11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5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11月11日總處綜字第113100190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依人事總處前開函略以,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落實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各機關自訂之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處理機制,請各機關本權責持續督導所屬機關(構),於處理案件時應確實依上述及各機關所自訂之相關規定辦理,並踐行標準作業程序,妥適規劃辦理時程及時效管控;適時向機關首長和單位主管說明相關規定,並請關心同仁,重視機關和諧及相互尊重,避免發生職場霸凌或性騷擾情事。
三、查本府為要求各機關學校積極防治職場霸凌事件之發生,落實建構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訂有「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另為協助各機關學校依規定處理性騷擾案件,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積極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訂有「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學校處理性騷擾案件注意事項」。
四、另檢附「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113年11月1日修正)及「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學校處理性騷擾案件注意事項」(113年5月17日修正)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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