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 年 12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43992 號函辦理。
二、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 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近期腸病毒疫情處流行期且持續上升, 113 年第 47 週 (11 月 17 日至 11 月 23 日 全國腸病毒門急診就診計 26,077 人次,較前一週 (22,720 人次 上升 14.8%14.8%,為近 10 年同期最高,就診人次仍以 0 4 歲幼兒為主,占比為 46%46%,惟 5 9 歲及 10 14 歲占比已增加至 38% 及 10%10%,且快速上升,顯示幼兒園、國小、國中等校園腸病毒群聚風險大幅增加。
三、流感、腸病毒主要透過感染者咳嗽、打噴嚏所產生的飛沫傳播,或是藉由手沾染感染者的分泌物在接觸口、鼻或眼睛而感染。因此,為減少感染的風險,有效預防感染及疾病傳播,其相關防護措施包括:
一 維持手部清潔:
保持經常洗手習慣,洗手時用肥皂及水清洗至少搓洗 20 秒,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更應立即洗手,不要用手直接觸碰眼睛 、鼻子和嘴巴。
二 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1. 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 平日請於書包中置放 1 2 個口罩備用 ) 。
2. 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
3. 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請帶上口罩並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的距離。
4. 手部接觸到分泌物時,請用肥皂搓手及徹底洗淨。
三 生病時在家休養:如有不適症狀,請配戴口罩進速就醫,並依醫師指示確實服用藥物及在家休養, 依據教育局來文建議:腸病毒應請假 7 天,自確診隔日算起 含疑似病例 )),減少出入公共場所,以避免疾病傳播。
四 勿和他人共喝飲料、共吃食物及共桌吃飯。
五 室內門窗請開啟以維持通風。
六 小心處理排泄物,可用市售 5 6 %漂白水消毒,處理完畢應立即洗手。家中相關環境消毒可用市售 5 6 %漂白水稀釋 1 100 清水。
七 如經診斷 含疑似病例 為 腸病毒、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個案,請務必在確診後48 小時內通知健康中心 ,請至學校校網 家長專區 傳染病通報表單,填寫相關資訊 。另應通報需求,將會向您詢問個人基本資料及相關發病、就醫資料,敬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