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推動十二年國教課綱,藉由社群運作及專家陪伴協作等方式,以引導學校發展校本自主學習課程。深化各校自主學習課程的理念與實踐,研發課堂教學策略並開展專業行動。建置共學專業社群網絡並擴展其經驗,落實以學生為中心的自主學習課程,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二)辦理期程:113年8月至114年7月。
(三)實施方式
1、各校自主成立自主學習專業社群,成員可包括學校教師、行政人員或校長,4人至12人為原則,聚焦學生學習,研發課堂教學策略等等為社群運作目標。
2、每社群於計畫執行期間,須至少辦理6次社群活動,自主學習課程實施年級可為7、8、9年級任一年級或全年級,課程內容可為領域課程或彈性學習課程。
3、各校社群教師須定期參與期初社群聯席會議及期末自主學習課程成果發表會。
(四)申請與審查
1、每校以申請1團為原則,每團申請經費以8萬元為限,倘學校有特殊需求,至多以申請2團為限,並請排列順序,本局將依學校平衡性及年度經費審查。
2、有意願學校於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將計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附件一及附件二)送至承辦學校蘭雅國中教務處。
3、由本局聘請學者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審查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本局將於113年8月23日(星期五)前函知申請學校審查結果。
4、同一社群不得重複申請教育部國教署113學年度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實施計畫或本局113學年度中小學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