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修正後「臺北市技術型高中長照人才培育獎助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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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7 月 25 日 |
發佈單位 | 資料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訊息, 活動與競賽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7 |
公告內容 | 一、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二)新增「高三可申請2學期獎助金」:原計畫規定高一學生得申請6學期獎助金,高二學生得申請4學期獎助金,惟高三學生不適用。為延攬更多學生參與長照培育,現增訂高三學生得申請2學期獎助金,申請時間為高三上學期9月30日前,並以高二下學期成績提出申請。 (三)調整領獎義務條件:配合上述修正,增列領受2學期獎助金者,應於畢業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服務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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