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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北市各校學生申請「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計畫」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升學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89
公告內容

1.高中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均採線上申請,請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期間,於北市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tpnee.tp.edu.tw),進行註冊申請及資料上傳。

2.各項申請資料簡述如下(詳見申請資料):
(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案分「與學校合作」及「不與學校合作」。
(二)擬與學校合作者,申請人除完成線上申請外,請提前與校方了解合作模式,最遲應於114年5月1日(星期四)前主動將紙本申請表件3張、個人計畫書及合作計畫書草案(含電子檔),繳交至學校承辦單位。各校應於截止日前至北市審議系統檢視學生申請狀況,並提醒戶籍地非屬北市者向戶籍所在地所屬教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三)學校受理在校生合作案申請,請於114年5月1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五)由校長召開會議,邀請申請人出席、共同修訂計畫,並於5月13日(星期二)將學校會議紀錄、簽到表、核章後合作計畫,合併為1個PDF檔案,上傳至審議系統「校內審查紀錄」項目,核章後的合作計畫檔案請提供給申請人補件上傳,俾利後續審議作業。
(四)學校受理高一新生或非北市審議的實驗教育學生(戶籍非北市)合作案申請,待學生實驗教育計畫審核通過後,請學校將合作計畫於開學日兩週內函報北市教育局申請許可,為保障學生學習不中斷及維護學生各項受教權益,合作計畫未經許可前,學生仍應到校上課。

3.教育局訂於114年5、6月召開高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進行申請案件之審議,倘申請案進入面審,將請申請人、學生及合作學校依電子信件通知的會議時程出席。非屬北市教育局轄屬學校,請視校務酌情與會。

4.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請至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http://teecid.tp.edu.tw/最新消息)下載使用。

5.有關高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申請諮詢請洽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高中承辦人,電話:(02)25626550~2轉12(顧教師)或轉16(黃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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