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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弘道國中114學年度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發佈日期 2026 年 2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26
公告內容

申請方式摘要如下,詳請見附件:

(一)身心障礙學生(經特殊教育鑑定,且不含疑似學生)以成績作為申請條件者,應同時檢具品行優良經教師推薦文件。
(二)學校推薦補助金之人數,特殊教育學生總人數10人以下者,得推薦1人,逾10人者,每滿10人,得增加推薦1人(如總人數19人以下者得推薦1人),推薦人數並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及資賦優異學生人數比例為之。
(三)特殊教育學生同時具備申請獎學金、補助金之條件者,應擇一申請;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與本辦法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補助金者,不得再依本辦法申請獎補助金。

(四)學生擬申請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補助金者,應於115年3月6日(星期五)前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輔導室特教組提出申請,待校內審核,若符合資格則依規定送交校內特推會審查,若特推會通過方會向台北市教育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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