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 理不適任教師相關業務
發佈日期 2023 年 7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80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7月1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96048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2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詳見國教署原函。
三、貴校如有推薦教師,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2年7月28日(星期五)前逕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至ep242@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人事室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