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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表,業經行政院112年3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81
公告內容

一、依行政院112年3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旨揭辦法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因應災害防救法第2條第1款第1目規定將「土石流災害」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配合修正相關條文所定災害類型。
(二)為使連江縣政府之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值符合實際需求,修正第4條附表「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將連江縣政府(不分山區或平地)雨量警戒值,由未來24小時累積雨量預測350毫米修正為200毫米(實際觀測180毫米)。
三、另檢附旨揭辦法修正後全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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