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有關「112年至114年本府各機關(構)學校員工及其眷屬 自費團體保險」業完成113年度續保事宜,並自113年4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運用及協助轉交續保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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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3 月 27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訊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290 |
公告內容 | 一、現行本府自費團保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依約承保,承作期間自112年4月1日0時起至114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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