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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 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 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93
公告內容

依行政院112年11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3086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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