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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 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 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5 年 10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5
公告內容

一、依據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另本處114年9月30日北市人考字第1143008469號函計達。
二、隨文檢附本處製作之「身心調適假」圖卡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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