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法規宣導]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經經權責機關(構)同意或備查 發佈日期 2024 年 6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26 公告內容 銓敘部函以,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相關規定辦理 相關附件 來函23654560_1133004616 來函23654560_1133004616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來函23654560_1133004616.pdf249.5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銓敘部 函23654560_1133004616_ATTCH1.pdf378.1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來函23654560_1133004616.pdf銓敘部 函23654560_1133004616_ATTCH1.pdf 【2024-06-06】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辦理「OPEN DAY 校園開放日」活動 【2024-06-06】臺北市113年度中小學國際教育教師培力共通課程 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