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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發佈日期 2024 年 9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10
公告內容

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112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僑生。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僑生,均不得請領。
辦理相關獎學金作業如下:申請學生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12學年度成績單,向學校提出申請,請於113/9/20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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