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申請區域衛星資優教育方案之報名資格與報名方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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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2 月 11 日 |
| 發佈單位 | 特教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訊息, 新生專區, 系統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15 |
| 公告內容 | (一)報名資格:114學年度就讀本市國民中學未設各該類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學校之七年級學生,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2)114學年度第1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7以上。 (3)114學年度第1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7以上。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三)鑑定通過學生之安置輔導方式:本市公立、國立學校學生安置於原就讀學校普通班,接受指定學校辦理之區域衛星資優教育方案服務;私立學校學生採校本資優方案,由學校研訂個別輔導計畫,向本局申請補助經費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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