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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為辦理「臺北市市政大樓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臺北市公務人員協會辦理)」111學年度第2次招生事宜,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3 年 2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82
公告內容

一、旨揭招生作業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9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請各機關(構)學校人事單位確實轉知同仁並負責初審。
二、本次招生對象之招收班別、年齡及名額:
(一)大班(105年9月2日~106年9月1日出生):正取1名,備取數名。
(二)中班(106年9月2日~107年9月1日出生):正取1名,備取數名。

三、依「臺北市市政大樓員工子女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臺北市公務人員協會辦理)招收規範」(以下簡稱招收規範)規定,招收順位說明如下:

(一)優先順位:就讀幼兒園幼兒之兄弟姊妹。
(二)第一順位:服務於臺北市市政大樓之員工子女及孫子女(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子女)。
(三)第二順位:服務於臺北市市政大樓以外所屬機關(構)學校員工、臺北市議會員工(含議員、公費助理)之子女及孫子女。
(四)優先招收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之幼兒2名,每班各1名。如有符合資格者之子女1人報名,各班應優先招收;同班報名逾1人依實際情形抽籤決定優先者,餘再與各班各順位依序辦理招生作業。
(五)前開臺北市市政大樓內、外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員工係指編制內之職員及職工、本府核定聘(僱)用計畫進用之人員及支領月支報酬之臨時人員,不含職務代理性質、以工代賑及多元方案就業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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