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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112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實務案例宣導手冊」、「宣導海報」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訊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65
公告內容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2年9月11日公訓字第112216029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指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之候選人,以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申請登記為公職人員之候選人),動用「行政資源」(指行政上可支配運用之公物、公款、場所、房舍及人力等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按,無論上班或下班時間,均不得為之)。
三、又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指供機關學校固定辦公或處理公務之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四、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於112年9月12日發布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預定於112年11月7日發布第11屆立法委員
選舉公告、112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受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13年1月13日舉行投票。爰請各機關(構)學校加強宣導並確實遵守前開中立法相關規定,以示本府嚴守行政中立與公正之立場。
五、又保訓會為因應前開選舉將屆,已製作旨揭行政中立實務案例宣導手冊、宣導海報及告示說明,請各一級機(構)及區公所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領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後協助轉發所屬周知,以強化公務人員對於行政中立之瞭解,並隨時提醒同仁應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嚴守行政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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